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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科学与技术研究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4-05-23 作者:Lzl 点击:

新能源科学与技术研究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实施细则

根据《西安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西安工业大学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西安工业大学关于开展2024年选拔硕博连读攻读博士学位的通知》,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基本原则

博士招生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落实立德树人成效为根本标准,遵循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二、组织领导

研究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研究院负责人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副院长担任,成员有研究院导师代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博士招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博士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组建学科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考核、复试;落实学科招生计划,确保全年招生计划完成。

三、招生类型

根据学校2024年博士招生工作安排,2024年分两次招生,研究院仅接收非定向全脱产考生以“申请-考核”、硕博连读形式报考。


四、“申请-考核”要求

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作弊等行为;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诚信记录,没有受到过任何处分;无学术不端行为。

(三)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要求。

(五)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六)考生必须征得所报考导师及报考学院书面同意。

(七)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八)非定向全脱产考生的人事档案须转入我校。入学前人事档案未转入我校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九)具有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相应的科研成果(近六年)。

(十)考生英语成绩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430分及以上;或托福(TOEFL)60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5.5及以上;或职称英语A级75分以上;或GRE310及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入学英语成绩55分及以上。


五、硕博连读要求

申请硕博连读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学术不端行为,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从事科学研究的潜质及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

(三)在硕士研究生二年级选拔,所学课程未出现重修现象,本科阶段须获得学士学位。

(四)申请人为我校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且在读学科(领域)与申请学科相同或相近,报考类别为非定向。

(五)同等条件下,入学方式为推荐免试的硕士研究生优先录取。

(六)申请硕博连读的考生应征得原导师同意,并给出书面意见。

(七)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正高级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

(八)考生英语成绩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430分及以上;或托福(TOEFL)60分及以上;或雅思(IELTS)5.5及以上;或职称英语A级75分以上;或GRE310及以上;或硕士研究生入学英语成绩55分及以上。


六、选拔程序

(一)本人申请

申请者参照当年《西安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及导师名单,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提出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研究院组织专人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申请者是否具备学校及学院“申请-考核”、硕博连读的申请及报名条件,包括申请者外语水平、学术论文或相应的科研成果,确定是否符合学校及本研究院“申请-考核”、硕博连读条件。

(三)综合考核

1.研究院组建学科考核专家组,一般由院长或本学科带头人任组长,成员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依据学校相关文件和学院实施细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善留存影音和记录材料。

2.综合考核:研究院对考核对象的思想品德、外语水平、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采用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做量化记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考核内容

研究院对思想品德和道德品质考核、外语能力、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科研综合能力这五个方面进行综合考核,除思想品德和道德品质考核外,各项成绩满分均为100分,总成绩满分为400分。每个申请者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具体内容如下:

A.外语能力:包括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听说水平测试,由考核小组出题对考生的外语水平进行测试;

B.专业基础知识:包括本学科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学科发展前沿动态、对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的了解程度等,考生需制作5分钟左右PPT进行介绍自己的科研工作,由考核小组进行评定打分;

C.专业技能:包括参加社会实践情况、实验操作测试、专业技能考核等,考核小组教师根据学生个人情况对学生提问,考核学生该项能力;

D.科研综合能力:包括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独立承担科学研究的能力,考核小组教师根据学生个人情况对学生提问,考核学生该项能力。

(四)拟录取

研究院根据招生计划、学校相关文件、研究院实施细则以及考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示。


七、监督保障

1.考生应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凡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或提交虚假材料而造成不能参加综合考核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对在综合考核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处理。

3.本年度有直系亲属报考或有其他原因可能影响公正的相关人员必须回避博士招生工作。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提高自我约束能力,加大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透明度,抵制不正之风的干扰,营造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正、公平的环境。

研究院监督及申诉渠道:

电话 029-86173550

邮箱 xatu_xnyzhaosheng@163.com


八、其他

本细则由新能源科学与技术研究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为准。





新能源科学与技术研究院

2023年10月24日